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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红猪小妹

小说主角: 岳岳 顾修谨 小岳 靳言 林静 顾总 江博艺 岳梦晗 吴磊 岳宏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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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3/8/30 0:00:00

最新章节:一宠成瘾老婆你好甜69书吧最新章节 第179章 大结局 2023-08-30

小说简介:【超宠小甜文】总裁与疯丫头的虐狗日常!助理:顾总,不好了,不好了,夫人追星,在演唱会现场被男明星亲了!顾总愤怒:封杀助理:顾总,不好了,不好了,某男明星跑大学去,说是要约夫人看电影,谈人生!顾总暴怒,次日,大学门口立有警示牌:狗与某男星不得入内!世人皆知,顾修谨喜怒无常,不近女色,却不想,…

内容摘要:'“小岳岳,你到哪儿了?”“马上到,别催了。”岳梦晗刚从电梯下去,立马被一只手拽到角落里。“看到前面那个房间没有?你的偶像江博艺十分钟后到,你不是一直想见他吗?机会来了,嗯哼!”林静眉头轻挑,把房卡和套套塞给岳梦晗,一副祝她好运的模样,转身走掉。岳梦晗举起一瞧,小脸胀得通红,靠,这个林静,思想真邪恶,难怪追求者那么多。岳梦晗经过垃圾筒时本想扔掉,想想还是算了,万一偶像见到自己,把持不住,嗯哼,谁知道讷!没错,就是这里,岳梦晗看了一眼门牌号,房卡一刷,门开了。嘿嘿,男神,我来啦!岳梦晗兴奋的跑进去,准备先找地方藏起来,然后见机行事,如果能跟男神合个影,要几个签字,再让男神送她一句高考必过人生就圆满了。砰,浴室门突然开了!一个高大的身影走了出来,男人腰间只裹着一条浴巾,身材极好,线条分明,湿湿的头发轻轻一甩,水花四溅,画面感十足,跟拍洗发水广告似的,简直帅爆了。岳梦晗正在无意识的欣赏他的铜体,突然间,眼神与男人那张冷漠脸对视上,吓得她后背直冒冷汗,这才回过神来。“呵呵!不好意思,我什么都没看到。”岳梦晗越笑越尴尬,慢慢往后退,刚想逃掉。突然,男子腰间的遮挡哗啦掉到地上,岳梦晗的瞳孔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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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义
可以可以。。。。。。。。。。。。。。。。。。。。。。。。。。。。。。。。。。。。。。。。。。。。。。继续努力
少年范儿~
s总的来说还可以,值得一看,&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萌子酱c
网络小说史上至今第一幽默、第一搞笑、第一混乱的超级另类穿越小说!作者营造了一个混乱穿越的世界,现代人随意穿越回去就罢了,关键是古代随便哪个朝代的人可以随意穿越到现代(甚至其他朝代!)甚至包括几十万人的穿越!真是要了命了!看上去本书混乱无比,但阅读过程中没有明显头痛感觉,作者的主线还是掌握的非常好,掌控力十足。
强烈推荐给所有书迷阅读,而且可以细细品味,你肯定会爆笑的!
看你这熊样
在看了这本书的第二章时我发现作者写的荆轲是男的,看的我很是生气,本来是一个大胸姐姐却被写成了男的,后来我就上网查了一下荆轲,之后我才知道荆轲竟然是男的,王者农药害人不浅我一直以为荆轲是女的,所以为了表达我对中国历史的歉意,我把农药卸了,我希望读者们能跟我一起卸载农药,一起杜绝马化腾这个害人不浅的妖怪,最后我要说对不起。
夏夜初雨
很快乐,激荡,心酸,写的很好,希望有下文,就这样结束了,唉
看到烂书想吐槽
史上第一混乱,这本书我看了不下6次。

当然,不是这书真的精彩到值得我反复去咀嚼…这么一说好恶心来着,实在是难免碰上书荒又没有勇气和时
时间去找新书得阶段。

幸运的是一些书我觉得很不错,时间长了剧情细节会忘掉很多,于是会收藏起来等书荒的时候再次拿出来看。

不幸的是三观随着年龄和见识不断刷新,能让我觉得“不错”的书越来越少的同时,剩下的书也越来越难以忘记。

比如这本,虽然这六次阅读每次都隔了不止一年,可读了六次之后真的没法再忘记什么了。



这是我第七次读本书,读的有些痛苦,因为对内容太熟悉已经变得没有任何期待可言。

然而即便如此,这本书在网文、荒诞、搞笑这个领域里依然是无法超越得一座高山——哪怕作者自己也没有超越过。

我之前提到过,随着三观刷新有些作品被我放弃,甚至作者本身都会被我拉入永不再看的黑名单。

比如很火的历史大神“月关”,自从我发现他小说情节推动主要靠男主角高女人开始(有兴趣的可以仔细观察一下,他的书里主角无论是遇到难题还是解决难题,基本都是靠主角搞女人来推进,女海盗、女强盗,碰到个官员是男的?可官员还有女儿啊!),这位大神就被我彻底放弃了。

这剧情逻辑…说真的,我对网文里任何所谓黄色的描写都直接跳过——找点东邻的两人电影多直接?非得从文学这种信息量少得可怜的载体找某方面的刺激?

扯远了。

史上第一混乱,哪怕我这次阅读体验极差,可是我依然把他放在我的收藏栏里——不是追书的,而是心里的。

因为这本书某些方面而言达到了极高的水准。

我为什么对这本书如此吹呢?有兴趣的看我慢慢道来。

螃蟹要会吃才好吃,小说也是如此,你得会看才会好看。作者展现的某些优点,如果没有对应的欣赏水平,你也是发现不了的。

比如拔丝系列的菜,估计不烧菜的人根本就搞不懂,不就是个裹糖浆嘛,为啥经常被人拿出来说道?

蔗糖的熔点是180℃,而转化为焦糖的温度则是190℃——220℃。

说白了,蔗糖刚化了就离变黑不远了。这种需要控制温度的烹饪技术在化学不昌明的年代,靠的只能是厨子的经验和手艺了 。

明白的一看心中喊一声牛啊,不明白的就一头雾水了。

类似的还有水晶虾仁,烹饪方法有两种,偷懒点的就水煮熟了然后锅里翻炒一下,厉害的则是生虾仁直接过油炸。

两者口感在老饕嘴里一尝就不一样,那么后者难度在哪儿呢?

油炸不难,难的是还不能把虾仁外面那层虾衣给炸破了。温度一高立马破皮起卷儿,色香味里的“色”就彻底没了。

所以吃饭不但吃的是味道,还有对厨师某些看似没有必要,实则体现其经验技术烹饪追求的欣赏。

其实和茶道都是一样的东西,逼格就在这上面了。

看书也是如此。

史上第一混乱这本书作为一本搞笑荒诞小说,本书在科学、严谨这方面就不谈了,毕竟是搞笑类的小说,不过作者也没有进行什么滑稽的总结性说教,这一点很值得称道。

某些书明明就不怎么严谨,动不动来点没有数据、文献支持的说教,诸如人类如何如何爱情如何如何,这就显得很蠢了。

扯远了,同样是搞笑,但是搞笑和搞笑也有高下之分。

本书我个人最喜欢也最值得称道的,就是作者笔下的市井气息和其中的生活细节了,这部分详细的描写结合书中荒诞的构思,产生了一种画面感和真实感非常强烈的效果。

先简单讲述一下本书的故事背景。

有个叫刘老六的老头找到了主角,告诉主角他是神仙转世,现在仙界给他人任务,完成了让他升仙。

这个任务的由来是阎王的小舅子喝醉了搞错了生死簿,历史上很多名人早死了一年,放他们回去是不行的,于是骗他们说去仙境玩一年算是弥补,然后安心投胎。

主角作为一本市井小民、仙人转世,这么个毫无逻辑的任务就交给他了。

当年看的时候截止这部分为止我还是看不上本书的,然而随着各类人等的到来,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

主角是个充满了小市民狡黠的混子,爱贪小便宜、一肚子坏水,然而本质上是个善良的缺心眼。作者从始至终都保持了这点。

故事的很多笑料用相声的术语来说,砸掛很大一部分就砸在主角身上。这么个小市民被一群历史上的名人包围了,有着仙人的身份实际上却是个低收入混子,这种充满了市井气的设计本身就能产生大量矛盾和笑料。

用个比喻来说的话,主角是有颗郭德纲的心,干的却是于老爷子的活。

主角的女朋友项包子是个有着魔鬼身材和魔鬼面孔的低收入妇女,按照主角原话“除非坏人有做坏事前照被害人脸的爱好,否则我她走夜路我还是不放心的”。

当年,这么埋汰女主角的书实在是震到我了。

女主角没文化缺心眼脾气耿直,但是心地善良,是本书的笑点担当之一。



如果说男女主角这种称得上朴实甚至不靠谱的设计把我镇住了,那么第一个被刘老六领来的历史人物则是让我留在了这本书。

震古烁今的刺客——斜巴眼、低智商版本的荆轲。

不过作者当时也没确立搞笑和愚蠢的分界线,初期的荆轲在他笔下是个穿裤子都露着老二的傻子,这在几十章后改变了——侮辱性的搞笑不再出现。

第二个角色则是同样震铄古今的秦始皇嬴政——矮胖、操着陕西方言、缺心眼的版本。

当年这脑洞实在是把我雷到了,荆轲也就罢了,秦始皇可不就是个陕西人吗?古代陕西人讲什么话我不清楚,但是如果用现代陕西方言代入一下,我能接受的同时立刻就感觉笑点出来了。

主角一开始没敢让两人见面,然而历史的车轮是那么容易阻挡的吗?两个历史上的英雄和皇帝终于见面了,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可见面的场景却没有什么史诗的气息。

秦始皇上了个大号然后按了抽水马桶冲水,跟着噔噔噔跑下楼梯想看东西冲哪儿去了,荆轲睡醒正好走进厕所,闻着一厕所臭味还埋怨得看了主角一眼。

随后秦始皇跑上了楼,两人就这么见面了。

一时间场面大乱,荆轲立刻去找鱼肠剑,秦始皇乘机冲进厕所关上了门。两人隔着门大呼小叫,荆轲一边喊着让秦始皇出来一边用鱼肠剑在木门上乱捅,一会功夫开了个三角形的小口,他一只眼凑上去看,结果被秦始皇撒了一眼珠子爽身粉。

这一段彻底让我喜欢上了本书。

无论是秦始皇和荆轲上厕所时差造成的小小惊险,还是两人预料之中但是又极为滑稽的冲突,都显示出了作者搞笑的功力。

尤其是秦始皇的那一把爽身粉,你要被人拿剑堵厕所里,对方拿眼珠子往里看你是不是也得这么干?

这就是我所说的生活细节了。

作者在整本书里极好的利用了生活中常见的场景、道具、角色增加了真实性的同时,结合历史上对各类名人的刻板印象,制造出了无数意想不到的笑料。

比如之后女主角包子回家,主角谎称两人是他逃难来的朋友,包子觉得两人都有点不正常,问怎么回事。主角如此答道:“当年搞摇滚的,没人捧精神崩溃了。”

包子问:“乐队名字叫啥?”

“秦朝。”



不单单是生活细节增加了各种搞笑的真实性,很多梗会被作者多次利用,以至于让人有种事情就是这么自然、真实发生过的错觉。

比如刘邦刚来之时还端着皇帝家族,非要坐在屋里最高的桌子上。主角说那不是人坐的地方,刘邦道:“朕本就不是人。昔,朕母见一龙盘桓于上,乃孕,遂有朕。”

随后立刻被主角揪着脖领子,拿楼上待着的秦始皇给吓唬住了。

过了十几章,两人已经混熟了,刘邦终于露出了流氓二混子的本性。某次主角要刘邦帮忙吸引一个女人的注意,两人对话如下。

“你的任务就是让她一直看着你的脸。”
“我脸上又没长花。”
“长花的那是妖怪,刘哥,发挥你的魅力,昔拟吗梦见一龙盘桓于上,乃有你——反正你不是人,要对自己有信心。”

当时看到笑喷了,这不是刘邦一开还端着架子给自己吹逼用的台词嘛?换个场合、使用者和主语,加上之前正儿八经那次吹逼的衬托,这笑点高了好几级。



我个人认为,一个包袱是否高明取决于两点。

一.作者是否是第一个使用者,或者说是创作者?

二.是否有明显更高明的笑点?

郭德纲的老相声已经没法让我笑了,但是其中大量他原创的包袱至今没人能超越。所以,即便我不笑了,可他的笑点在我看来依然很高明。

本书也是如此,固然我已经不会笑了,但是我觉得笑点依然很强——当然,前提是你能意识到作者为了这些笑点,在背景真实性上下的功夫。



如果仅仅是笑点,这本书也就打个三星,我之所以给出四星的原因,还因为情节。

一本荒诞、搞笑谈不上逻辑的小说凭什么说情节呢?

真心实意的说,本书的情节几乎没有借鉴任何其他小说,每一次转折都称得上是出人意料,这一点在网文而言简直是不可思议的。

还记得之前提到的——这些人只能活一年。

随着故事展开越来越多历史人物涌现出来,在这一年里作者需要解决赚钱、住房、协调这些角色,还要让诸多角色良好又搞笑的互动,没有强大的想象力是无法做到的。

生活化的场景,符合角色设定的言行(这一点很重要,很多书之所以让人觉得蠢,就是因为作者把角色设定的太聪明,可自身的智商知识又不足以支撑这种设定,本书把大部分角色设定的有原则但是又憨直,所以你会觉得他们缺心眼,但是不会觉得他们蠢,因为作者从来不标榜他们聪明),有原则的故事逻辑。

对,没错,这故事有原则和逻辑!

如果无法理解,那么可以想象海贼王和银魂,缺心眼和有原则是可以共存的——该严肃的时候,绝对不会用愚蠢去替代原则。

有原则的角色组成的故事,在一定层面上必然有逻辑。

当作者用欢脱的段子塑造出那些憨直可爱缺心眼的角色后,读者怎么忍心看着他们去死呢?这也不符合本书搞笑的气氛。

所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成了我当年将本书看下去的动力之一。

之后的情节我就不叙述了——就像吃饭吃到屎,喷一本烂书只要指出一些致命缺点,可吹一本好书优点就没完没了。
主要我手指也点酸了。

这本书,真心推荐喜欢搞笑类的读者阅读——如果你看过诸如从前有座灵剑山、女娲的成长日记。

反正我觉得那俩无论从笑点、故事逻辑、情节构思,给这本书提鞋都不配。

尤其是从前有座灵剑山,作者那种惯用侮辱女性、以动物和性组合当笑话做法,当年看的尴尬死了。

一堆人说好笑——这些人笑点低于马里亚纳海沟啊。



求你们别问为啥一个书评发好几遍了——写了两个小时,然后不良内容不让发,我除了每次从下到上剪切一段,一段段发甄别哪段出了问题,还能咋办啊?
大眠
质量很高,内容无厘头,很黄很暴力,高能沙雕,老书虫必看,新书虫推荐,五年前的老书了,和现在价值观虽然有点区别,但质量确实很好,不喜勿喷,
萌物型•陸仁贾
穿越的舒坦啊,可惜主角形象混了些,不过很真实
zssq8749
十年一梦,一梦十年。重温
键盘江山刀
很精彩 永远好喜欢 已经看了10几遍了
zssq7142
人物性格丰满,情节跌宕起伏,值得一看。
zssq5830
超越在节目里说的就是这本吧?我们也要一起去穿越
zssq3410
来了来了,688村
柠檬味的少女心
太好看了,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好看。
三土
首先这个主角的名字就不一般,其次这个开局也比较有意思。还有用第一人称写书的,真的很少见。
小明
只看过小花这本书看了六七遍了,虽然是恶搞但真的很棒,最欢喜赢胖子和大个,简单的语言就能感受到嬴政的霸气通透,简单的事情能看出项羽的感情,特别讨喜
zssq3484
但是真的不习惯第一人称,每次看到第一人称的书不管好不好看都不看,很奇怪,为什么要第一人称,灵异的就不说了
沈姑娘🎀
不记得是哪一年第一次看的真本书,一晃眼已经反复看了好多遍。哪怕自己都能默背出一些章节和情节,却也依旧能看下去。说来惭愧,我对水浒传的一些了解竟然还是从这本书里看来得。
总的来说,虽然写的天花乱坠,但是真的好看。
阿正
超级搞笑的一部小说 推荐推荐强烈推荐,各种历史任务乱战哈哈哈啊哈哈啊哈哈啊喵喵喵(ಡωಡ)hiahiahia
白盏离
史上第一混乱这本书我看了不下五遍,连有声书也听了三四回,这是一本比较尴尬的书,虽然以搞笑著称,但是好这口百看不腻,不爱看的一句也看不进去,很显然我是前者。
客观的说,这书从第三部分开始就没那么有趣了,人物开始增多,描写就有些吃力,变得脸谱化,似乎剧情也如脱了僵的野狗,向不受控制的方向狂奔而去,好在也不算烂尾,挖过的坑都填了,不过单是前两部分的故事就足以我时时重温了。
这书走的搞笑路线,但是永远穿插着温情,及时最后身价上亿,主角依然还是当初那个叼着白沙跟算卦老头逗咳嗽的普通小市民,只这一点便足够难得。
很多时候无聊不开心的事都会想想这本书,里面有很多对话成为了我苦中作乐时安慰自己的梗,女主是个丑的无法形容,日常没头脑,但是骨子里的朴实和真诚远胜过倾国倾城的一张脸。
这是一本脑洞大开的书,但又处处充满了生活的气息,读起来很畅快,很轻松,如果你心情不好,我建议你看上一看,也许能给带给你一个好心情呢~